濰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在哪辦理?需要什么材料
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以下簡稱“四部門”)組成濰坊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小組(以下簡稱“認定小組”),主要職責是:
1.負責濰坊市行政區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及復核工作;
2.建立和管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庫,并按規定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小組辦公室備案,對符合條件并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中介機構進行備案管理;
3.負責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受理、核實并處理有關舉報;
4.建立認定信用制度。對在認定工作中出現違規行為的企業、中介機構、專家及相關人員予以相應處理;
5.向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提交濰坊地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年度工作報告;
6.不定期召開全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會議,通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情況,裁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重大事項。
認定條件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第十條第(四)款的規定,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認定的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在濰坊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優惠政策編輯
根據多年從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濰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經驗和心得,對濰坊高新技術企業所享受的優惠政策總結如下:
(一)濰坊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政策
1、企業所得稅:經認定后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2、對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3、個人所得稅:對在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并安排專項資金給予獎勵,對所獲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4、增值稅: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軟件產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產的集成電路產品(含單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對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業用于研究開發新的集成電路和擴大再生產。